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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風 | 30th Sep 2009 | 維園阿伯殺手 | (155 Reads)

有時在想,為甚麼有些人可以當上專欄作家?當中一些人文筆不暢、一些淡然無味、有些更言之無物。

翎的文章就是被我歸類「淡然無味」的一類,通常不看,難得今天標題醒目「港女地獄年代」,一看下驚為天人!

現在才知道翎除了文章淡然無味外,連基本是非對錯都不會分辨。 

.......說這件事是因為最近有女子把投訴某店的片段放上網,結果引來圍攻,網上論壇把女子形容為「得勢不饒人」且患有公主病的港女,有人甚至把她的照片與私人資料公開。勿論那些片段有多「片面」,這是公開的欺凌事件,受害女子對消費有要求卻落得被公審的下場。

掛着一副「有錢大晒」的嘴臉當然很令人討厭,但最基本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有權利表達自我的感受。好像我在灣仔買水果,每次都被呃秤,我心裏覺得難過,大家都是街坊,何必呃我秤。....

文中提到的女子就是近來人氣爆裂的「趙燕萍」。

一開始,翎先把趙定位為受害人,然後把網民打成暴力社團。敢問翎一句,半山百佳比天水圍百佳貨物貴,那半山的顧客是不是全都是受害人?商戶有權就不同地點訂立不同的售價,那是商店的基本權利。

趙燕萍本來把片段放上網目的就是要行使網絡暴力去公審聯興行及店鋪經理黃先生,同時她亦留意各討論區內對有關事件的討論,但youtube上的留言反過來攻擊趙燕萍為甚麼不許人家不同訂價及其人格有問題,而趙同時發現高登討論區內開始有股「倒趙力量」,自覺理虧急急刪除影片。

整個過程如甲拿刀子桶乙,但刀子甩手然後甲仆在刀子上被捅死了。

塵翎竟反過來看到乙先桶了甲一刀,怎麼現在寫專欄、寫報刊的人連基本分辨能力都沒有?事件換了是男的後果絕對相同,用趙燕萍事件借題發揮說「港女」好無奈。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港女,但憑你這種指鹿為馬的行徑只會深化某部份讀者的錯誤觀念。

如此爬格子的,騙稿費也應該有點水準嘛。 

伸延閱讀 -  港女地獄年代


[1]

留意
趙燕萍從來未覺自己理虧


[引用] | 作者 lts | 30th Sep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2] Re: lts

對,在下在這點上錯了。

太陽風
[引用] | 作者 太陽風 | 30th Sep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