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問對科技有一定認識,亦分得清楚網絡寫作工具的分別。所以,我選擇以網誌去留低個人感受。
胡亂使用網絡工具的後果可能會很麻煩。
網誌的用途很多,可以當個人日記、周記或記事簿,亦可以當發聲渠道,只要網誌受歡迎的,甚至可以產生民眾壓力迫當權者作出一定程度改變或回應。誌網是一種被動「拉技術」(pull technology)的文字媒體,除非用了RSS更新,否則你必須自行鍵入地址,還要再選題目才可以閱覽,就如雜誌架上周刊一樣,有自主選擇閱讀與否的權利。好明顯,我這個經營不善的不良網誌只能當個雜記,雜七雜八的留下一堆自娛文字。當然,任何記錄了,有人看得見的文字都會產生一定效果,但我這個不良網誌現在只有幾個人看,我一早把這個當了記事簿用了。
面書(Facebook)又如何呢? 由當初只能分享一下照片文字的「推技術」(push technology)變成今日一種主動的多媒體介面,雖然本質沒變,但威力大大增加。幾乎每一樣在面書上出現的東西都會變成錢!你的資料、你的網上行為,一切都會變得有一定商用價值,背後會有一堆人嘗試從這一堆資料中抓緊任何生財機會。當你在面書加入了某一圈子後,你就會不增地收到和某圈子有關的一切信息及廣告,因為「推」的關係,任何訊息都會先流入閣下的電腦,換句話說,先迫你看了再算。
大不同到底在哪?
「我覺得不高興,因為這樣,因為那樣。」
在網誌寫上這句,沒人看沒關係,反正只是記下感覺,如果你要看,是你主動想知我在想甚麼,那我選擇了公開網誌的話,我亦不介意其他人知道,但這到底都是個人感覺。而一般網誌都會給別人留言,目的就是提供一個場合說話,要讚要彈正常來說這裡解決很正常,就算另立網誌討論、對質、筆戰也是非常常見的,就算最後鬧得規模如何的大,這依然是有限範圍個人回應。
面書就有所不同,如果我在面書上寫上這句話,等於我在一切和我有關的人面前拿著擴音機向他們廣播,就像當街吵架一樣,路過的或多或少都會知道甚麼一回事。個人一向認為,面書上說話要很小心,好的感覺和其他人分享當然沒甚麼,不過當你說了一些過頭說話在面書上是收不了的,因為當下全部人都接收到信息,就算有刪除功能依然阻不了已在線的人接收,人是好奇心旺盛的動物,你的圈子裡必然有些好事之徒想抽出事件始末,不過無論怎樣,面書上發爛無論你是多正義、多正確都好,或多或少都會給人一些負面影響。
雖然我知道把網誌連上面書可以大幅扯高閱讀率,不過一旦連了上去,網誌就很難保持原來的獨特性,把自己網誌變成面書「超級牆」(super wall),反正我這個不良網誌在有心經營的時候還上過「龍虎榜」的高位,為了遊覽率要假情假義寫廢話?我真的沒有那個興趣。



